12月10日,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,在新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征集生活日用消费品(家电、3C产品、日用品等)消费券发放平台。
根据公告,征集的平台为在兰州新区范围内开展业务,且具备线上发放消费券的能力、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消费需求、消费者认可度高并用户广泛等条件,包括合规运营承诺及符合相关信用资质要求。
申请企业需于12月14日17点前通过正式公函向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。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平台功能说明、消费券发放方案及风险防控方案等内容。
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各报名平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企业入选,入选结果进行公示。同时,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后续消费券发放计划,从入选平台中择优选取发放平台。入选平台资格有效期自公示结束之日起至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终止。
记者 周靖博
